〔摘要1.13.2010.劉力仁、劉志原/自由〕國人一年隨意丟棄一百億支菸蒂,環保署昨宣布將立法規範,未來走路抽菸,如果周遭適當距離沒有菸蒂筒、菸友身上沒有攜帶菸蒂盒,或是騎機車時抽菸,都將視情節輕重處新台幣一千二至六千元罰鍰,最快明年完成立法實施。

環保署構想一出,各界譁然,尤其是沒攜帶菸蒂盒開罰一項,連一向支持禁菸的董氏基金會都持保留態度,因為全世界沒有國家這樣做。至於邊騎機車邊吸菸,會衍生環保及環境衛生安全問題,董氏認同取締。

台北地院前審判長陳博文律師說,憲法保障人身自由,即便是警察執行職務,也必須是有明確的刑事犯罪行為才可對「嫌疑犯」進行搜身,沒帶菸蒂盒是以「行政罰」方式處罰鍰,並不是犯罪,環保稽查人員絕對沒有權力搜身

環保署回應說,原則上是以跟拍方式跟蹤癮君子,再請對方出示菸蒂盒,拿不出來的人再開罰。陳博文律師強調,稽查人員最多僅能針對民眾亂丟菸蒂的行為現場舉發或拍照舉發,若人民遭稽查員以查菸蒂盒為由搜身,可以拒絕,如果權利遭侵害,還可以要求國家賠償,並控告對方涉及妨害自由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arthkf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