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摘要5.31.2010自由◎ 沈建德〕1945年十月25日,中華民國派員依麥帥一號令到台灣受降,本該三個月就離台(該國同樣依麥帥一號令於同年九月到北越受降,十一月就撤回中國),但是看台灣人好騙,遂起歹念順手牽羊,據為己有。
1946年起,三年內印製舊台幣達一兆七千億,用紙鈔換取台灣財貨。1948年又用金圓券(也是用紙印的)換金條、外幣,而且野蠻的規定,若藏金不繳被搜到者,槍決!也就是說,中華民國在中國大片地區陷共後收不到稅,竟轉向台灣搜括拿錢。
徐蚌會戰,中華民國軍隊大敗,中共解放軍兵臨南京,1949年蔣介石上海運金,其中就包括從台灣搜括去的金條。
1949年六月十五日嚴家淦就承認,1948年十一月至1949年六月兵敗,中華民國軍公教人員湧入台灣,運台黃金數量不足以支付軍費官餉等支出(可見事實上並未用在發展台灣經濟,也沒用在台灣人身上),台灣財政嚴重虧空。
所以宣佈舊台幣四萬換一元新台幣(見「台灣省政府公報」民國38年秋27期)。1950年六月七日中央銀行報告,運台金條375萬兩,到是日剩下54萬兩,只敷三個月軍餉,因為軍隊也很現實,不肯收紙鈔(上面還印有他們領袖蔣介石的頭像),要以金條支餉才願賣命,每月約18萬兩。
前中華民國主計長周宏濤說,運台金條在1950年九月發餉就發完了。目前中央銀行在新店之所以還存有當年金條,是台灣人做牛做馬拚經濟使金融穩定,然後以新台幣向蔣軍買回,這些運台金條已是台灣人的,不是中華民國的(見周宏濤著《蔣公與我》)。
簡單的說:中華民國先用白紙去印鈔票、印金圓券(要印多少隨它高興),再拿這些紙鈔券跟台灣人買東西、換金飾金條,運去中國;最後宣佈四萬元紙鈔換一元新台幣。這不是搶劫是什麼?
中華民國1949年遷台之前印鈔票搜括台灣,欠台灣人一大筆債,之後兩手空空被趕出中國,流亡台灣,現在中國國民黨有錢,而中華民國國庫充裕,那一樣不是搜括自台灣人的血汗?難道吳敦義不知道,他和蔡英文拿的都是台灣人的薪水?(作者為留美企管博士,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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