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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4.2.2010 蘋果 羅國甫】我是阿義,工作之餘愛和朋友喝酒,有次喝茫了,和朋友大打出手,我將朋友打倒,結果打到他重傷送醫,我則逃到南部避鋒頭。

警方之後循線把我逮捕,我只有國中畢業,之前都沒有進到分局偵查隊,也不知被捕的基本權利,問筆錄時,警察根據被我打傷朋友的說法,忽略當時雙方都酒醉且互毆的情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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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3.312010蘋果】被網友稱為「殺貓魔」的台大博士班學生李念龍,前年領養逾10隻出生不到2個月的幼貓,其中4隻隨即被發現遭割尾剝皮、四肢骨折、頭胸挫傷、內臟破裂出血,慘死或重傷。

後經網友「人肉大搜索 」揪兇並提告,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定其中小名「妹妹」等3隻幼貓被李殘忍虐死,昨依違反《動物保護法》重判他1年6月徒刑,法官懷疑另有5隻被虐死的貓與李有關,已向檢方告發繼續偵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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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3.29.2010 蘋果 蕭夙眉、黃任膺】 民眾遭路樹倒下壓傷、請求國賠的案例,只要經市府審查認定為公共設施管理疏失,導致人或物毀損,就會通過並給付醫療費、修繕費等損失,但若為颱風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,就無法成立。

國賠案,以公共公有設施缺失,損害民眾生命、財產居多。台中縣政府法制處長謝志明表示,請求國賠除須注意保全證據,例如立即拍照存證等,若未帶相機,也可報警或撥一一九,警消受理後即有「紀錄」可當證據。民眾另須注意請求賠償的主管機關是否正確,如果弄錯,就無法獲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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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摘要3.28.2010自由 謝文華、陳怡靜〕網友上凱道聆聽受害者故事,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直指,如果以為執行死刑就能讓受害者得到安慰,這是「太廉價的正義」,處死犯罪者不能真正解決問題

受害者家屬的心靈撫慰、生計及後代輔導、教育,都須制度性照顧,政府應建立完善機制保護受害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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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3.24.2010 蘋果 】台灣高等法院審理「和艦案」,昨傳訊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、總經理宣明智,曹不滿背信部分已獲二審判無罪確定,竟又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,當庭怒嗆法院:「博歹儌(台語,指詐賭)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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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常識

假球案 曹錦輝不起訴 性招待醜聞曝光【摘要2.11.2010蘋果】震撼全國600萬球迷的中華職棒假球案,昨宣告偵結,板橋地檢署查出32場假球,場次橫跨2OO6年到2OO9年,共69名被告遭起訴、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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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常識

【摘要2.9.2010 蘋果 王乙徹、許淑惠╱台中】十三年前,台中縣國中生黃世昌失蹤,隔年被發現陳屍產業道草叢,已成枯骨,因線索不足成了懸案;警官田中湶去年偵辦「女舞蹈老師埋屍案」時,無意間翻閱黃世昌案卷宗,並對案中疑點多番思考,甚至連作夢都夢到黃世昌是冤死,決定重啟調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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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常識

【摘要2.6.2010.自由◎ 邱伊翎 】「死刑存廢」是一個很嚴肅的人權議題,並不是透過誰罵得比較大聲,或是「數人頭」的方式就可以解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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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常識

一根香蕉才8塊8毛〔摘要1.31.2010自由 童涵旎/高雄〕將近90歲的失智老翁,到自家附近的水果行,沒結帳就剝了一根約值8塊8毛的香蕉來喫;雖然家屬事後道歉,且願意賠償,但店家認為老翁是慣犯、堅持報警;老翁在警局捺指紋、拍刑犯照時,手還不斷顫抖,像做錯事的小孩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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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常識

【摘要1.27.2010 蘋果 周昭平╱高雄】高雄市社會局為幫助「無家可歸的受暴婦女及其子女」,本月首開全國先例,增設中長期庇護所「康乃馨之家」,最長可住一年,除提供免費居住的安適環境,並安排諮商輔導及就業準備等服務,協助受暴婦女跳脫婚暴生活,發展良好社會適應。已有兩名婦人及幼子入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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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1.22.2010 蘋果 楊勝裕、林師民╱新竹】新竹縣尖石鄉一名原住民,為勸阻妻子喝酒,失手打死妻子,事後後悔不已,被檢方依「傷害致死罪」起訴,並求刑十年。

新竹地院法官認為,被告因不懂用言語與妻溝通,才會拳腳相向,並考量其犯後態度良好,深有悔意,符合減刑規定,特別引用「聯合國原住民權利宣言」《原住民族基本法》為減刑依據,判五年徒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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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先生問:

我有一問題請教,如果父母(任何一方)死亡,生前簽帳的「信用卡款未及清償」,銀行是否可以向其配偶、子女或領養子女追討?如果卡債太多,繼承的配偶和子女根本還不起,是否有何解決辦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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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1.19.2010 蘋果 李定宇、李姝姮╱台北】台北縣有個野蠻媽媽,竟在課堂上狂毆老師!一名國小六年級男童,上周與同學嬉鬧時,脫下隔壁班同學褲子,遭隔壁班導師訓斥,男童返家告訴母親自己遭體罰,母親隔天竟衝到學校,當著二十多名小學生的面狂毆老師;事後證明,該導師未對學童體罰,男童父母擔心被告,昨早在該校朝會時公開道歉,事件才落幕。

上周一下午打掃時間,詹姓男童與兩名同學,在教室外的樓梯口玩「芝麻開門」遊戲,要求行經的同學要說出「通關密語」才能通行,一名隔壁班男童因不知道密語為何,遭三人當眾脫褲子,男童委曲地向黃姓班導師哭訴,黃隨即前去質問三童,並拉著三童去找他們的班導師,交給其班導訓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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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1.18.2010 蘋果 呂志明、廖珮君】建築業起家的邵金木老先生,在81歲時投保一次繳清的「躉繳型」壽險,所繳保費達兩億兩千多萬元,三年後身故,子、媳五名繼承人獲得跟保費差不多的理賠金。

但國稅局認定,所繳保費是為「規避遺產稅」而未申報,要求「補繳一億餘元稅金」並罰款八千四百餘萬元,邵家不服打行政訴訟抗罰,日前敗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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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摘要1.13.2010.劉力仁、劉志原/自由〕國人一年隨意丟棄一百億支菸蒂,環保署昨宣布將立法規範,未來走路抽菸,如果周遭適當距離沒有菸蒂筒、菸友身上沒有攜帶菸蒂盒,或是騎機車時抽菸,都將視情節輕重處新台幣一千二至六千元罰鍰,最快明年完成立法實施。

環保署構想一出,各界譁然,尤其是沒攜帶菸蒂盒開罰一項,連一向支持禁菸的董氏基金會都持保留態度,因為全世界沒有國家這樣做。至於邊騎機車邊吸菸,會衍生環保及環境衛生安全問題,董氏認同取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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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常識1

【摘要1.8.2010 蘋果 何哲欣】立法院昨三讀通過《民法》、《刑法》修正案,曾遭受家暴的子女,可以向法院請求減輕或免除「扶養父母的義務」,而不用擔心觸犯《刑法》遺棄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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